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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1-03-09?????編輯:交通信號燈?????瀏覽:0
交通信號控制機是用來操縱路口交通信號燈使之按照一定規律變化的種控制裝置,是對城市交通路口車輛進行指揮和疏異的控制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城市道路的暢通、城市交通的安全以及城市交通的管理都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交通信號控制機對故障監控功能的要求如下:
一、一般要求
交通信號控制機應具備完備的故障監測和自診斷功能,故障發生后應采取適當措施,并發出故障警示信號。
二、黃閃控制裝置
交通信號控制機無法正常工作時,應能通過獨立的黃閃控制裝置將信號輸出切換為黃閃狀態,保證路口通行安全。
三、故障處理
1、嚴重故障
發生以下嚴重故障,交通信號控制機應立即進入黃閃或關燈狀態:
a) 綠沖突故障;
b) 信號組所有紅燈均熄滅;
c) 信號燈組紅燈、綠燈同時點亮;
d) 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其它嚴重故障。
2、一般故障
發生以下故障,交通信號控制機應能夠在功能降級的情況下繼續運行:
a) 黃燈、綠燈故障;
b) 通信故障;
c) 檢測器故障;
d) 影響交通信號控制機正常運行的其它故障。
四、故障信息存儲
協調控制式信號控制機應能對所有在運行期間采集的故障信息進行存儲記錄。在發現故障時,應能上傳故障信息。所存儲的信息應能在信號控制機或與信號控制機相連的外部設備(該設備可檢索并顯示儲存信息)上顯示、查閱。交通信號控制機至少應能連續記錄3000條故障信息,記錄采用循環覆蓋的方式,應能對故障記錄信息進行人工清除。
五、故障信息內容
故障信息的內容應包括:
1、以代碼或文本形式記錄下來的故障類型與細節;
2、故障發生的時間與日期;
3、故障清除的時間與日期。